万德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郭随英、王满仓、马政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 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