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652 号 致: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