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春光药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838810春光药装(838810)2023-10-27 18:51

关联交易制度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9]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2]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原则[14] 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未达《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策权限标准的关联交易,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监高提供借款,关联方占用资源致损董事会应采取措施[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为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参照执行,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23][24]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交易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之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关联交易概述等内容[28]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协议有主要条款要求[28][29][30][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9] 子公司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适用规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