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药装: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3-075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促进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