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药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3-068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以及《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