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春光药装: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838810春光药装(838810)2023-11-30 18:34

JT&N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 10 号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传真:024-23341677 电话:024-23342988 1/8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3|字 1129 第 924 号 致: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春光 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指派王守贵律师、尉丽丽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对公司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