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道数字: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深圳市 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九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置身事内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 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相关内容的,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 公司提供的文件引述。该等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这些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核查和作 出判断的适当资格。 4、公司向本所律师作出承诺,保证已全面地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并且提供予本所律师的所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