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6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中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