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সম্পূর্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永顺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姚亮、陈晓璇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作为经办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犬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