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9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10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 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 日期。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