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营收占比均为100%[5]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资产、营收潜在错报有对应标准[7]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有对应标准[9] 缺陷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1][12]
内部控制评价 - 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营收占比均为100%[5]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资产、营收潜在错报有对应标准[7]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有对应标准[9] 缺陷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