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17,250,000股普通股,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交所上市[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90万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7,69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3] 提名推荐规则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4]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4]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大会应推行累积投票制[6]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 董事任期及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补选规定 - 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10] - 独立董事不具备资格或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 董事会职权及人员要求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10][11] - 董事会秘书应符合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11] 专门委员会情况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可设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2]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13] - 提名委员会研究人员选择标准程序等[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定薪酬计划方案等[14]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规定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1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因证监会和北交所发布相关规定[15] - 《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14] 备查文件及公告日期 - 备查文件有《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16] - 备查文件有《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1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月9日[16]
广厦环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