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2024年1月8日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2] 制度内容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且过半数同意[7] - 专门会议审查提名人资格并提建议,可研究其他事项[7][9] - 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过半数推举召集人,至少一年开一次会[11] - 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时,半数以上出席可表决[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
制度审议 - 公司2024年1月8日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2] 制度内容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且过半数同意[7] - 专门会议审查提名人资格并提建议,可研究其他事项[7][9] - 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过半数推举召集人,至少一年开一次会[11] - 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时,半数以上出席可表决[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