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172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7690万元,股份总数7690万股[8][13] - 发起人韩军持股64%,刘永超、马庆怀持股6%,王振、王大勇、范树耀持股4%,陈永倬持股2%[12][13]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达到一定比例[30][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77] - 特定交易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达到一定比例[74][75]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88] - 总经理、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或连选连任[88][92]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0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04]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09][110]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18][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0][121]
广厦环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