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交所上市,2023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17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90万元,股份总数为76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8][13][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韩军、刘永超、马庆怀、王振、王大勇、范树耀分别认购1344万股、126万股、126万股、84万股、84万股、84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64%、6%、6%、4%、4%、4%,出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12][1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24] 重大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为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29] 担保与财务资助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形还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情形还需股东大会审议[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2]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弥补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0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7]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报纸上公告[116][117]
广厦环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