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中国国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 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 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修改后 | 修改前 | | --- | --- | | 第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此条款为新增条款。 | | 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 原章程第十二条,内容不变,编号 |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 变更为第十三条;其后条款内容不变, | | 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党务工作人员, | 编号依次顺延。 | | 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经 | | | 费支持。 |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 | 职权: | 职权: |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 | 会报告工作; | 会报告工作; |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