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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上港集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600018上港集团(600018)2024-03-29 18:10

委员会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设置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职责[8] - 可下设工作组做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10]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七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生效情况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