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 石门一路 288 号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FANGDA PARTNERS 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宝钢股份"或"公司")的委托,上海市 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就宝钢股份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上海 Shanghai·北京 Beijing·深圳 Shenzhen·广州 Guangzhou·香港 Hong 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