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董事会从非高管董事中任命,3名或以上组成[6]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任命[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 会议规则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审单独沟通会[10] 培训与评估 - 组织成员参加相关培训[7] - 董事会定期评估成员独立性和履职情况[7]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18] - 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8]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8] - 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8]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2] 内控监督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8]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20] - 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0]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事务所核实[20]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