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23] 独立董事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4] 独立董事报告与工作时间 - 年度述职报告含出席会议次数等,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5]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前三天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4] - 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行使发言权和表决权[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9] 工作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2年8月8日旧细则废止[40]
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