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发展战略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4年8月1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会议[9] - 会议须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9]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10] 施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