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投资:九鼎投资监事会议事规则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 告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