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4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1,542,413元[6] -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3月8日以经营性资产认购6500万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911,542,413股,均为普通股[10]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4]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4]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监违规致损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0]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方式或内容违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1]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8]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1]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3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6]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7] 董事、监事选举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49] - 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投票权分别为所持股份数乘以对应待选人数[50]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5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0]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可提名监事候选人[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9]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0]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0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0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0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人均每年不低于上级规定标准[5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40天通知[109]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报刊[114]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9]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9]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20] - 债权人收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0]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26] - 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也可视为控股股东[127] - 章程修改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涉及审批的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24]
古越龙山:古越龙山章程(2024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