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4月29日获批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5690.8366万元[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000万股,成立时发起人认购9000万股,占比64.29%[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5690.836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15]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5]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15]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5] - 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收购的股份,应1年内转让给职工[1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9][3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考虑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3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55]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5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58]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下(含10%)的投资项目[59]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以下(含30%)的兼并收购等事项[59] - 董事会可决定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被担保单位净资产且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以下(含30%)的担保事项[5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61]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6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6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1] 其他人员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4]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6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7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1] 党建相关 - 公司党委由5 - 9人组成,纪委由3 - 5人组成,每届任期5年[74]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配备[76] - 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76]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7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7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0]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2]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3]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87]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88] 公司解散相关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6]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7]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9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97]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应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97]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04] - 2007年7月1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万股[105] - 董事或监事选举可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115]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选举分开投票,股东投票权按相应规则计算[115][117]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117] - 股东投票仅投同意票,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则投票无效,等于或少于则有效[117] - 董事或监事当选需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股份数)的二分之一[117]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全部当选将超应选人数时,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决定则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118] - 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规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则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缺额[118]
皖维高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