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缴费规则 - 单位缴费总额每年不超企业职工工资总额8%[9] - 职工个人缴费为上一年度本人应发工资总额2%取整[9] 分配与划转 - 单位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最高额不得超平均额5倍[10] - 每年三月将年金公共账户超100万元部分按规则划入职工个人账户[10] 归属比例 - 职工连续工作年限<8年解约,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归属比例为0%[20] - 职工连续工作年限≥8年解约或达到法定条件,归属比例为100%[20] 方案调整与终止 - 公司可根据盈利调整缴费比例,但不超国家上限[34] - 特定情况公司可修改、终止企业年金方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