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企业年金方案的公告
缴费标准 - 职工个人缴费为上一年度本人应发工资总额2%平均至12个月取整元数[4] - 新招录人员个人缴费为启动年金当月应发工资的2%取整元数[6] - 单位缴费为参加年金计划职工上年度本人应发工资总额的8%平均至12个月取整元数[6] 缴费调整 - 外部调入等人员缴费基数低于现单位同职级人员平均数时按平均数执行[4][6] - 每年1月核算缴费数额,之后全年不变动[6] 缴费停止与恢复 -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等情况企业停止单位缴费[5] - 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记过等情况企业暂停单位缴费[5] - 暂停缴费期满经同意恢复缴费,不再补缴期间单位缴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