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修订议案[1] - 《公司章程》等7项制度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余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股份相关 - 公司注册资本646,115,826元,已发行股份数646,115,826股,设立时发行118,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6] -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知起60日,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7]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况依法诉讼[8]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 提出新提案股东持股比例从3%以上降至1%以上[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9] - 监事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主席不能履职由副主席主持,副主席不能履职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主持[10]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0]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10] 董事任职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0]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11] - 兼任经理等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11]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2] - 特定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4] 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等[14] -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4] 委员会及会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1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提前3天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过半监事推举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1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过半数监事通过[16] - 邮件、传真、电话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时限分别为五日、二日、一日[16] 分红与合并分立 - 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公司需详细披露[17]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7]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8]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 - 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1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应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9] - 清算组清理财产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9] -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19]
海泰发展: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