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或"湘财股份")委托,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 称"本次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 有关政府部门、湘财股份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