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4年第1次修订)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 总经理职权 - 可授权副总经理代行职权,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12] - 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13] - 在授权额度内决定贷款、资产处置、购置及审批财务支出[12] 特殊情况处理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授权副总经理代理[18] - 特定情况需七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作临时报告[25] 公司制度 - 设置人事、财务等管理及业务部门[19]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季或每月召开一次[23]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21]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21] 总经理考核与奖惩 - 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等[27] - 报酬实行年薪制[28] - 任期成绩显著给予物质奖励[29] - 任期内离职需进行离职审计[29] - 经营不善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将被解聘[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