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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126杭钢股份(600126)2024-04-12 17:0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