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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600152维科技术(600152)2023-11-24 16:38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HARNEST & GARNER LAW FIRM 关于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l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 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律师声明事项 . | | --- | | 正文 | | 一、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 二、本次注销的情况 | | 三、本次行权的情况 | | 四、结论意见 . | 关于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科技术"或"公司") 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