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维科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积极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