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 监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 第五条 监事享有以下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