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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股份:建发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600153建发股份(600153)2024-07-15 17: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7,095,201元[5] - 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5] - 公司成立时,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3500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47,095,201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因员工持股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5] - 董事会可自行决定以单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等[67] - 董事会决定交易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除外)[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8]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6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7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1]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公司每年度原则上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8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00][10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3] 章程相关 - 公司应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等情况时修改章程[107] -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07]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