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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600168武汉控股(600168)2023-12-13 17:20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中有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主任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 层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