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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600168武汉控股(600168)2024-08-25 15:3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 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核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 履行审核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