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董事会会议通知 - 例行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6日书面通知[3][4] 临时会议召集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有5种[4]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需召集[4]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普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 - 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7]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记录保存与规则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影响未消失继续保留[10] - 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修改亦同,生效后原规则废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