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4月6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0股,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000,000元[5]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共计发行156,070,000股[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0,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9] 股份转让与收益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6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65]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8]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连任[73]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8]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8]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7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78] 其他重要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8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92][9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6]
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