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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600182S佳通(600182)2024-04-26 19:1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与健康发展,结合本行 业发展趋势及人才市场的现状统筹规划并逐步推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制,推行 员工持股、期股期权等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