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及《佳通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等)及其衍生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或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允许采用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