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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0183生益科技(600183)2024-07-04 21:2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5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9] - 2024年5月23日至6月2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6月7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 - 2024年6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4年7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10][11] 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3年年度分红,授予价格由10.49元/股调整为10.04元/股[12] - 5名激励对象离职,人数由738人调整为733人[12] - 调减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授予总量不变[13][18] 激励计划授予 - 授予日为2024年7月4日[14] - 以10.04元/股向733名激励对象授予5893.8947万股限制性股票[18] 授予条件 - 公司未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5] - 激励对象自身未出现特定情形,如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6] 法律意见书 - 出具时间为2024年7月4日,正本一式叁份,盖章和律师签名后生效[29][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