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 |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通函有关条款在到期日之 | | --- | --- | | | 前赎回该债券,则在香港时间(上述地点)规 | | | 定的赎回日期前七天(含)的营业结束时;或 | | | 者(iii)如果债券持有人根据本次可交换债券 | | | 发行通函有关条款发出赎回通知,则在发出该 | | | 通知前一天的香港时间(上述地点)的营业结 | | 束时。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已完成簿记定价,尚未 完成交割。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 年 9 月 25 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收 到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通知,2024 年 9 月 24 日,山东能源全资子公司兖矿集团(开曼)有限公司作为发行 人,山东能源作为担保人,以山东能源全资子公司兖矿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兖矿香港")持有的公司 282,697,893 股 H 股股票作为 标的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定价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