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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600190锦州港(600190)2024-08-30 23:2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明确 要求如下。 一、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所将按照本所纪律处分有关规定, 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二、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定期报告的相 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及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充 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半年报事项逐一发表意见,明确前期对该事项的知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 施、下一步解决方案和时间安排,以及是否已知悉该事项的法律后果。 三、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披露 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应当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应当 至少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停牌 2 个月届满后 如公司仍未能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半数以上董事仍旧无法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