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 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全体人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 信与勤勉尽职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提名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