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春雨)
独立董事提名 - 衢州智宝提名梁春雨为新湖中宝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股东关系、近12月独立性、近36月处罚等有要求[2][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新湖中宝任职不超六年[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6]
独立董事提名 - 衢州智宝提名梁春雨为新湖中宝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股东关系、近12月独立性、近36月处罚等有要求[2][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新湖中宝任职不超六年[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