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并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及审批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 感信息,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 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