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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8)
600230沧州大化(600230)2024-08-28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3月14日获批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3961015亿元[9]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13961015亿股,成立时向5家发起人发行1.793316亿股[22]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3961015亿股,全部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9]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监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33]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期限为30日[3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60日[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4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42]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七种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4]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57][58][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29] - 公司发生特定交易,部分交易应提交董事会批准[13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38] 人员任职与职责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111]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8]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0] - 公司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18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9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