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律师事务所 JI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 AN 致: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复见书 嘉源(2024)-04-68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