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铜峰电子:铜峰电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600237铜峰电子(600237)2024-09-25 17:18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 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 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