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资金侵占 - 2023年10月发现子公司出纳侵占资金1986.11万元[3] - 截至2024年4月27日已收回88.70万元,未追回约1897.41万元[3] 财务处理 - 第二大股东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本息1897.41万元[3] 监管处罚 - 上交所对公司及责任人通报批评[6] - 需在2024年6月17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8]
资金侵占 - 2023年10月发现子公司出纳侵占资金1986.11万元[3] - 截至2024年4月27日已收回88.70万元,未追回约1897.41万元[3] 财务处理 - 第二大股东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本息1897.41万元[3] 监管处罚 - 上交所对公司及责任人通报批评[6] - 需在2024年6月17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8]